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性)案
-
2020-01-16 09:58:5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大 中 小】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 |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性)案 |
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决定文书号 | 粤江台交罚[2019]00099号 |
违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性)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第119项一般情节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3(万元) |
罚款金额 (万元) | 3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26 | 执法主体名称 | 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交通运输局 |
备注 |
|
|
|
|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