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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4月16日上午,胡阳明副局长一行三人到冲蒌司法所调研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推进情况。胡局向司法所了解驻村律师是否存在挂名服务、疫情期间律师如何开展工作等情况,听取司法所对实行驻村律师到司法所值班制度的意见;要求司法所在疫情期间也要履行监督职责,多与律师、村(居)沟通,了解律师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切实发挥实效,不流于形式。
2.4月16日下午,胡阳明副局长一行三人到三合司法所调研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室有关情况。胡局向司法所详细了解了疫情期间律师开展服务情况以及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情况,听取司法所对律师参与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值班的意见,并就司法所如何加强律师监督考核,强化律师服务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
3.4月16日,市司法局胡阳明副局长一行三人到四九司法所调研公共法律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详细了解驻村律师是否存在挂名、服务时间不足等问题,深入探讨驻村律师在司法所值班的可行性,认真听取村级公共法律工作室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并就进一步加强驻村律师管理和克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标准化建设存在问题的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4.2020年4月17日下午,胡阳明副局长一行三人到大江司法所调研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推进情况。胡局向司法所了解驻村律师是否存在挂名服务、疫情期间律师如何开展工作等情况,并听取司法所对实行驻村律师到司法所值班制度的意见后,指出司法所在该项工作的不足之处,要求司法所在疫情期间加强履行监督职责,多与律师、村(居)沟通,了解律师工作的开展情况,更好地掌握基层群众动态,确保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切实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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