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邝积康 解读《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视频解读: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JMBG2023051
江文广旅体发〔2024〕1号
关于印发《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培育发展优质文旅项目,扩大文旅消费规模,推动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江文广旅体发〔2019〕915号)的执行情况,我局制定了《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月5日
(联系人:李文迪,电话:3270855)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推动江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建立健全促进江门市文旅产业发展的激励机制,着力培育和壮大文旅市场主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3〕36号)、《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0〕7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江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江门市依法登记注册、已办理税务登记,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在江门市从事文化和旅游相关工作的个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扶持的文旅项目包括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历史文化街区、旅游饭店、精品民宿、休闲康体文化娱乐设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文化创意类项目或经江门市文旅重大项目建设专项指挥部认定的其他文旅项目。
第四条 市财政每年安排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300万元,资金在文化旅游体育专项资金统筹解决,用于培育发展优质文旅项目,优化文旅产业发展环境,健全优质文旅产品体系,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扩大文旅消费规模。
第五条 扶持资金的使用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并执行市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第六条 支持重大文旅项目建设。
(一)对符合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的重大文旅项目,特别是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库的文旅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及时报批、及时供地。
(二)鼓励各县(市、区)以“点状”供地模式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发展,推动文旅产业发展,提升文旅发展质量和效益。
(三)建立报批报建绿色通道。为高效推进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提升行政审批效率,统筹建立针对重大文旅产业项目报批报建的沟通机制与绿色通道。
第七条 鼓励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用于支持示范区建设单位建设当地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第八条 鼓励文旅融合示范品牌创建。对成功创建省级以上的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运营管理机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对成功创建省级以上旅游休闲街区的运营管理机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第九条 加大对旅游景区的发展扶持和品牌创建扶持。
(一)对获得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二)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