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做好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市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化解安全风险,确保清明期间安全形势稳定。
3月13日,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李健壮,党组成员、副主任林雄等人前往弘业烟花爆竹公司仓库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从整体情况来看,弘业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视,安全生产资料较为齐备,安全工作人员能够持证上岗,有工作应急预案保障,实行24小时人员值班,有仓库值班巡查记录,仓库内商品堆叠符合规定,消防器材设施齐备有效。在检查过程中,李健壮强调:一要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清明期间是爆竹的销售旺季,弘业公司要加强对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事故发生;二要落实安全投入、管理、设施、培训等各项措施,确保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三要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落实24小时人员值班巡查,抓好人防、犬防、技防等措施。随后,李健壮一行前往白沙供销社检查,要求白沙供销社按要求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爆竹经营的安全工作,同时要做好社有资产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接下来,市供销社安监办将组织人员到基层社、下属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特别是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点、平价商店等经营场所,确保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